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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办理电子公告(BBS)专项申请应报送的材料

    作者:佚名 日期:2010年10月04日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

    办理电子公告(BBS)专项申请应报送的材料:
      一、申请书
      1.单位名称、专项申请的项目、单位地址、单位联系人、电话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。
      2.网站名称、域名、IP地址。
      3.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。如时事论坛、网民聊天室、文化艺术类留言板、IT行业布告板、新闻跟贴等。
      4.提供接入服务的ISP单位名称及机房地址。
      5.已获得ICP经营许可证或已经备案登记的单位,提供其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材料的复印件。
      6.根据有关规定接入方式为虚拟主机的ICP不能申办BBS。
      7.在申请书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      二、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。
      三、提供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、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、技术保障措施。
      四、提供四项制度
      1.版主负责制度
      2.软件过滤及24小时人工监看制度
      3.规则张贴制度
      4.栏目明确制度
      五、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。特别应提供各BBS栏目版主的详细个人资料,并附上版主身份证清晰复印件。
      六、申请单位对信息产业部第3号令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中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的规定所采取的具体落实措施;依据上述管理规定中的第十五条的规定,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定的协议书。
      说明:若单独办理此业务,还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ISP签订的协议的复印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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